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00:54:30  消息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  作者:大亮

  农办医[201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商务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商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畜禽屠宰管理职能调整要求,做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两节”期间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农业部、商务部决定联合召开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点。

  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01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办)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市(地、州)、县(市、区)可设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视频会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主题,部署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两节”期间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农业部、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畜牧业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等司局负责同志,兽医局有关人员;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商务部门负责同志,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其他参加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会议通过农业部地面专网系统双向传输,请各地农业部门提前联系相关事宜,做好分会场会议组织工作。分会场有关要求见附件。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张杰

  联系电话:010-59192800

  农业部视频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59193035,59193037

  附件:视频会议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

  视频会议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在会场正对摄像镜头和主屏幕集中、整齐就座,主要负责同志坐在前排中间。

  二、分会场背后悬挂红底白字会标,内容为“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视频会议XX省分会场”。

  三、分会场摆放桌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华文新魏字体。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省(区、市)的名牌。会场要求灯光明亮,视频清晰,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和文字。

  四、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五、请各分会场配合主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设备调试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六、各分会场要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预先准备好全景图像。

附件:131218 屠宰视频会议 农业商务两部委联合下发 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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