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医[201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根据国务院屠宰管理职能调整要求,各地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划转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同时,随着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日的临近,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长途贩运和消费进入旺季,相关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推动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平稳交接,全面做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我部将与相关部委近期联合召开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点。
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01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办)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市(地、州)、县(市、区)可设分会场。
二、会议内容
视频会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主题,部署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两节”期间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农业部于康震副部长,有关部委领导及相关司局负责同志。
农业部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畜牧业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等司局负责同志,兽医局有关人员;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
(二)分会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办)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其他参加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会议通过农业部地面专网系统双向传输,请各地农业部门提前联系相关事宜,做好分会场会议组织工作。分会场有关要求见附件。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张杰
联系电话:010-59192800
农业部视频会议室
联系电话:010-59193035,59193037
附件:农业部视频会议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
农业部视频会议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在会场正对摄像镜头和主屏幕集中、整齐就座,主要负责同志坐在前排中间。
二、分会场背后悬挂红底白字会标,内容为“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视频会议XX省分会场”。
三、分会场摆放桌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华文新魏字体。桌面不摆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省(区、市)的名牌。会场要求灯光明亮,视频清晰,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书写、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和文字。
四、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得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本会场作交流发言时,服务员和工作人员请勿进入会场。
五、请各分会场配合主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设备调试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六、各分会场要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预先准备好全景图像。
附件:131218 屠宰视频会议 预备通知 上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