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0-09-22 18:39:31  消息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作者:佚名

2018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干部培训规划,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推动部系统党员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法治建设摆在农业农村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保障职能履行。围绕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职能职责,优化设置部内机构,推动各司局、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加快从主要抓“一农”的单纯产业部门向统筹抓“三农”的综合管理部门转变,从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着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机构建设,设立法规司负责统筹协调、谋划落实农业农村立法、执法、普法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是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修订部党组工作规则、部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组建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和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法治支撑。

四是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农业农村法治体系作为我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司局、派出机构年度绩效管理指标,实行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对账”,严格评估考核。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有关工作进展。

二、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一是健全农业农村法律体系。配合立法机关制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今年6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着眼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目前农业农村领域共有法律18部、行政法规29部、部门规章146部,为规范、引领和推动 “三农”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一网通办、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决策部署,结合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2018年以来先后三次对我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共对27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18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清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发布公告取消25项证明事项。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公告发布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审核范围、主体、内容、程序、方式和责任,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把关监督,确保了我部制发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完善体制机制,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起草并推动以中办、国办文件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综合执法规章制度,落实综合执法保障政策,多措并举督促各地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全部完成,市、县层面共有310个地(市、州)、1978个县(市、区)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分别占应开展总数的93%、89%。梳理规范农业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

二是着力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发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全国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依法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行业完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两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实现部本级随机监督检查事项100%全覆盖。开展农资打假、渔政执法以及打击私屠滥宰、防控非洲猪瘟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治理,指导行业系统依法查处涉农违法案件,坚决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8-2019年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5件,涉及集体资产、涉农补贴、土地征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负担等社会热点问题,按时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7件次。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落实集体会商、专家研讨等工作机制,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编印《宪法及主要涉农法律汇编》和《宪法及主要涉农法律知识农民读本》,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地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强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落实落细普法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制定我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08部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责任分工。及时针对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涉农法律宣传,促进法律实施。扎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引导各方正确理解、切实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创新形式提高普法效果。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组织各地多种形式送法下乡,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普法效果。组织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学习交流论坛,举办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培训班,提高部系统工作人员和基层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加快职能转变,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成立由我部韩长赋部长任组长的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职能加快转变。通过精简审批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服务质量打通堵点难点,健全重点领域信用奖惩制度,涉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市场活力和创新创造动能。

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经多轮评估、论证、改革,截至2019年底,我部部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压减到33项,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地方实施许可事项压减到8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按照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49项农业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45项。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我部建成部政务服务平台并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及标签、说明书审批”为试点,推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审批。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活动,减少申请材料87项,优化减并审批环节7项,相关许可平均压减行政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41个工作日。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明确评价内容、指标和结果应用、责任追究等,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bmdt/202008/t20200810_6350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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