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饲用血液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防控动物疫情通过饲料途径传播风险,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饲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455号)要求,由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与深加工部组成的检查组对丹东、锦州、阜新等3市4家饲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施了监督检查。经查,我省4家企业均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91号公告要求,认真、规范生产饲用血液制品,无违法违规行为,为切断动物疫情传播履行了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