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2019年第36期(总第73期)
发布时间:2020-04-02 19:13:06  消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担当作为抓改革 集成创新促发展

  ——湖北省宜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

  

  宜城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江中游,现辖10个镇(街道),1个工业园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版图面积2115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是全国产粮大县,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较好。近年来,宜城市委、市政府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全局性、基础性、紧迫性,2018年以来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紧抓不放,举全市之力全域推进,为农民集体和成员“还权赋能”,与其他改革项目系统集成,为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

  一、“五强”确保职责任务落实

  通过“抓‘一把手’促‘一把手’抓”,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改革走心、走实、走深。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强大合力。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定为“书记工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资源优先投入,做到“手段服从目标、力量服从任务、投入服从需要、进度服从质量”。实行领导带头,“四大家”每个领导各包保一个镇(街道)。制定责任清单,23个市直部门领受任务,镇、村专班人员签订承诺书。支持担当作为,出台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

  (二)强化人员配备,打造得力队伍。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勇担当、真落实”主题活动,统一思想认识。从市直各部门抽调198名干部对各村(社区)进行包保指导。挑选优秀大学生村官和农村知识青年,保证各镇、村都有2-3名改革“明白人”。开展3轮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各级专班人员“学明白、想明白、讲明白、干明白”。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楚都宜城网开辟宣传专栏,向全市各级印发政策汇编5000余本,张贴宣传标语12000余条(幅),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3100多场次。邀请老党员、老支书、老会计等加入村级专班,镇、村专班逐户走访达3-5次,发放《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近20万份,宣讲政策,调处纠纷,把群众工作做细做实,赢得民意支持。

  (四)强化规范操作,严防走偏错位。制定全市改革“一方案三意见”,优化“三会五阶段十六步”工作流程,严格按程序操作。开展两轮“三查三看”:一查村民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依据,看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要求;二查村民代表参与和签字背书的真实性,看是否有代会代签的现象;三查入户登记表格户主和调查员签字情况,看是否有村组干部和他人代签情况),防止搞变通、减环节、走捷径。

  (五)强化执纪执法,确保令行禁止。市委每季度开展一次改革项目拉练,对进度缓慢的乡镇“亮黄牌”,责令严重滞后乡镇的党委书记“离岗”专抓。将《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31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编印成册,参与改革的干部人手一本,做到依法依规抓改革,先后讨论决定事项和解决矛盾纠纷15000多件。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打击处理非法侵占、处理集体资源等事件20余例,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四定”理顺集体产权关系

  坚持“用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集中民智、大胆创新,有效突破难点、堵点,实现了农村集体“成员清、资产清、权属清”。

  (一)清人定身份,明晰成员边界。结合宜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史和人口状况,通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市级提出“五取得、五保留、五丧失”的成员认定参照标准,明确2017年12月31日为成员确认基准日。全市工作专班抓住春节、清明节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摸底调查10万余户,各村组织群众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为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全市培训女性干部500多名,全程参与改革工作,1380名妇女被选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全市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2.8万余人,未引发一例集体上访、网络维权等事件。

  (二)清产定权属,增厚集体家底。全面清查、盘点、核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着重清查农户开荒地和未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资源。组织市、镇两级纪委监委、公、检、法、司、农、林、水等部门派员组成专班,采用“收(收回)、审(审查)、分(分类)、看(勘查)、判(研判)”五字工作法,对各类集体资源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分类予以完善和纠正。对未办合法手续而被占用的集体资产,按照“村组干部——退休村组干部和党员——普通群众”的顺序清收,对阻碍改革的黑恶势力坚决强力铲除,让群众心服气顺。共清理核实集体资产近10亿元、未承包到户集体资源78.6万亩,规范完善资产资源发包合同2255份,清收欠缴的集体资源发包金1200余万元。

  (三)配股定份额,落实成员权利。根据宜城市集体资产以资源性资产为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与参加集体劳动和承担农业税费年限成正比的实际,设计了“12345”系数配股法。该办法以农业合作化、一轮承包、二轮延包和税费改革的年份划分时段,分段设置股份类别和配股基数。所有集体成员均可配1个基本股;1998-2004年间满18周岁的成员最多可配2个农龄股;1982-1997年间满18周岁的成员最多可配3个农龄股;1954-1982年间满18周岁的成员最多可配4个农龄股;1954年之前满18周岁的成员,除基本股和各阶段劳龄股外,还可配5个贡献股。这种简洁明了、易懂好用的折股方法被群众广泛认可,各村积极参照运用,全市配股工作平稳完成,未引发一例矛盾纠纷。

  (四)立规定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出台了《宜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宜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监管暂行办法》。205个村(社区)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取了组织登记证,制定了股权管理、收益分配、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票据管理、经费开支审批、资源工程招标、财产物资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城区12个“村改居”社区创设了“零报酬派驻”做法,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非集体成员的现任“两委”干部担任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管理集体资产,但不享受股份分红,实现了统一管控,节约了集体开支。

  三、“三优”促进改革红利释放

  坚持“以深化改革促进改革深化”,协同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城乡要素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一)优化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制定《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探索推广资源利用型、服务创收型、旅游带动型、物业管理型、混合经营型、股权补偿型、扶贫开发型、存量盘活型等八种模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资产资源,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对接,加快“资源变资产”步伐。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对接集体经济组织,已流转集体资源3.78万亩,每年为村集体带来收益1500多万元。流水镇黄岗村将4000多亩开荒地公开发包,年可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50多万元。雷河镇七里村集体出资建厂房,年收租金近200万元。

  (二)优化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方式,增加村集体财产性收入。运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果,推行超标准面积宅基地有偿使用,村集体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510万元;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4宗,成交价款1831万元。小河镇高康村通过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挂牌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协议出让集体工业建设用地,增加收入104万元。

  (三)优化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建立市镇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打造贯通城乡的农村综合产权服务、交易、仲裁三大平台,出台《宜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扫清了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和有序流动的关键性障碍。全市共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8900余宗,交易总额3.89亿元,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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