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督查组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督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9:13:07  消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10月14-16日,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为组长的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三督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并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薛刚主持,自治区党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厅长王刚汇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部分国家试点市、县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会

  督查组随机查看了利通区板桥乡李闸渠村、波浪渠村和上桥镇中华村、古城镇红星村、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和城关镇小兴墩村等6个行政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考察了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听取了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区)推进情况和石嘴山、灵武、金凤、沙坡头、平罗等市、县(区)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

  

  实地督查

  督查组认为,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特别是先行先试、主动作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精神值得向全国推介学习。主要体现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顶层设计、高位推进;形成了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宣传动员培训有声有色,营造了良好改革氛围和工作合力;坚持了试点先行、由点到面、稳健有序、整体推进的改革逻辑;整省改革试点进展迅速、推进有序、循规合法、符合民意。同时,督查组也指出自治区部分地方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清产核资数据填报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等现象和问题。

  

  实地督查

  督查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整省试点单位,要不断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推进力度,把握改革方向,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期望,宁夏继续发扬成绩、放大效应、把握节奏,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明年10月底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继续为全国作表率。

  

  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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