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我部于1985年成立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我国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开展监测,并以监测网数据为基础,每年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目前,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已纳入我部延伸绩效考核指标,为组织做好2020年监测工作,我局制定了《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常规监测工作方案》(附件1)。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附件2)的指导和支持,按照工作方案有关部署安排,扎实做好2020年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附件:1.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常规监测工作方案
2.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名录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