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4名被告人,8月5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两级检察院与电白区法院、渔政等部门联合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鱼苗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周某等4名被告人共同将4.5万尾黑鲷鱼苗集中放流。检察干警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意识,拒绝非法捕捞。2018年8月13日,茂名发布台风预警。渔民周某想到台风天的海鲜价格更高,眼见台风一时半会儿还来不了,便同妻子及另外2名渔民分乘2条小木船,冒险出海捕鱼。4人驾驶小木船来到茂名市电白区竹州岛海域附近,使用拖网进行非法捕捞。当日13时许,4人收网往回走。但在回程的海上走了3个多小时还未见到陆地,4人才意识到行船方向错了,于是打电话回村里求救。之后,他们发现海上远处有灯光,以为是码头,便驾船往灯光处开,但靠近时发现灯光处是几艘大游轮。4人将渔船停在游轮附近等待救援。与此同时,当地渔政、海事、边防等部门收到求救信号后,开展紧急救援行动。8月14日10时许,4人在湛江海域被救起,几个小时后台风“贝碧嘉”便在附近海域登陆。4人获救后,交代了自己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行为。因周某等4人非法捕捞行为在触犯刑法的同时,还破坏了沿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损害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对周某等4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7月31日,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周某等4人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缓刑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判令4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放生黑鲷鱼苗4.5万尾,并在茂名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4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愿意购置鱼苗投放涉案海域,促进恢复海洋渔业生态。“我认识到了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愿意如数放流鱼苗。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再非法捕捞。”在增殖放流活动中,周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