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广大渔民、渔业企业和渔业船员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渔业船员违规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刊登在《中国渔业报》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网站(www.yyj.moa.gov.cn)上,请于4月24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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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