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家支持的(部级)推广鉴定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02 19:11:48  消息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佚名

  农机鉴[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各具有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的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要求,紧紧围绕农机试验鉴定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支撑保障,做好新旧大纲过渡衔接,出色地完成了推广鉴定任务。全年共接收国家支持的(部级)推广鉴定申请3668个,受理立项2208个;发布六批国家支持的(部级)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一批撤证通报和一批证后监督结果通报;颁发证书1778张,其中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719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1059张;对355张证书换发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10张,注销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116张,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补发1张,对55个产品变更所属品目,推动了试验鉴定依法规范稳步发展,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019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等8个单位,顾全大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承担了大量的国家支持的(部级)推广鉴定任务,为顺利完成推广鉴定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特给予通报表扬。

  2020年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各具有国家支持的农机推广鉴定的鉴定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要向这8个单位学习,积极承担任务,提升鉴定质量,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做到依法鉴定、科学鉴定、规范鉴定、廉洁鉴定。为推进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有效、有序、规范开展,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20年1月7日

收藏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