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6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电话:010-59194334、59192810
传真:010-59191875
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附件:拟批准认定的第21、22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