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时间:2020-04-26 18:32:39  消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农农(农药)〔2020〕28号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请示》(甘农农发〔2020〕13号)收悉。根据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规定,现回复如下。

    一、《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药,前22种实行定点经营,后10种农药暂不纳入定点经营范围。

    二、持有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暂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的后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

  种植业管理司

  2020年4月17日

收藏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