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政〔2020〕33号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请报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的函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为加快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明确提出,要把适宜机械化作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目标,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了“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任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进一步摸清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现状,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推介宣传成效亮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有关工作开展,现请各有关省报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材料。近年来各省(区、市)开展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下步打算等;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情况表(附件1);本地支持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电子文档材料。
(二)典型案例材料。各省(区、市)征集、遴选的典型案例2~5个(格式见附件2)。案例选择应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并充分考虑村集体、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不同改造主体的代表性和坡改梯、缓坡化改造、条田改造等不同技术方案的代表性。
二、报送省份
山西、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典型丘陵山区省份。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工作情况总结和典型案例报送工作,材料力求做到文字精炼、言简意赅,工作情况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典型案例材料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每个案例不超过3500字。要充分发挥全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专家组的作用,组织专家参与、把关,高质量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上述材料直接寄送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条件建设处,请于6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
联系人:王聪玲 电话:010-59199202
E-mail:nybnjjl@sina.com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20年3月19日
附件:农机政[2020]33号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请报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