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11:51:35  消息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质〔2021〕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定于7月20日至21日到惠东县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落实监督抽查样品。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上报的生产主体名录和实际抽查主体比例为3:1,上报生产主体名录原则不少于12家。

  本次监督抽查在生产环节抽取20批次产品,主要品种包括豇豆、韭菜、芹菜、普通白菜、辣椒、菜心(薹)、芫荽(香菜)、草莓、葡萄、柑橘等,其他品种包括茄子、叶用莴苣、番茄、油麦菜、菠菜、蕹菜、大白菜、葱、姜、山药、黄瓜等,主要品种抽查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80%。

  二、县区派出2名执法人员执法抽样,做好现场拍照、录像工作。

  三、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工作情况汇报,并做好迎接实地调研和检查准备工作。

  请惠东县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考核的要求。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屈杰光;电话:0752—2808815。

  附件:生产经营主体名录上报表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tzgg/content/post_4341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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