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近日,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加强在漯从业环评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采取三项措施规范环评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环评服务效率。
压缩环评报告编制时限。该局要求环评中介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协议,限定报告书(表)的编制时限。报告书(表)编制时间分别不超过50个和10个工作日;报告书(表)通过专家评审会后,修改时限分别不超过10个和3个工作日,提高编制效率,提升服务意识。
强化区域环评对项目环评指导。该局对于完成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监测评估的专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入区单个项目可共享监测结果不再监测,如有特殊要求可进行针对性补充监测;单个项目报告书(表)编制内容与已通过审批的区域环评内容重复的地方一律简化,减轻企业负担。
建立诚信考核机制。该局采取日常考核、抽查、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邀请项目单位对环评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把评价的权力交到业主单位手中,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测评结果得分较低的环评中介机构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其从严监管,加大复核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计分达到警示分数的环评中介机构,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漯从业等惩戒措施,倒逼环评中介机构重视报告编制时效和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最优服务,杜绝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走弯路、误时机,促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吴艳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