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余杭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农村社区管理的地方标准。
余杭区民政局局长周虎勇介绍说,《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对涉及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17项内容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其中包括:服务宗旨、场所、人员、受理、方式、办结等等。
比如,每个农村社区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要在1000平方米以上;文体中心每周要开放48小时以上,周六周日必须开放;工作人员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采用规范的社区服务用语;每日每人每事都要记录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日记本》;老百姓来办事,一般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完,办完后都要建立社区服务办结反馈表等等。
余杭区目前有188个农村社区,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余杭区内城市社区、撤村建居社区、农村社区三种社区形态并存。但农村社区因为没有相关的服务规范标准,老百姓办事没头绪,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也比较乱,随意性非常大。因此,从2007年开始,余杭区申报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