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农村改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长沙村
发布时间:2021-07-09 20:45:13  消息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18年,长沙村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长沙村勇于探索、攻坚克难创新举措,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环节工作,为全市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村民自发参与改革浓厚氛围 

    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长沙村先后召开3次两委会议、2次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利用公示板、宣传标语大喇叭、微信群等,持续宣传改革目标、工作节点和需要群众参与支持的事项,让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解除干部群众“担心难、担心烦、担心乱、担心失权、担心炒作、担心失手”等担忧,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摸准摸凊村集体资产资源规模与现状,明细资产管理台账 

    按照国家9部委《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要求,长沙村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清査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査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做到账证和账实相符,为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清产核资,共清理出经营性资产200万元,债权总额3.6万元,债务总额30.96万元,可量化经营性资产额为172.64万元。 

    三、理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确保成员身份确认准确 

    按照长沙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标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群众民主协商的方式,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完成了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初步确认,提交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对初步确认成员进行再核实、再确认。建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和成员登记簿,探索成员身份的取得、退出等系列办法,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四、推进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长沙村分别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就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最终确立设置成员股和集体股。其中:成员股为股份总额的70%,集体股为股份总额的30%。成员股按照老股金股、基本股、农龄股、维护股设置。老股金股是合作化时期人社股金转化为老股金股,基本股是1983年以前在本村居住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2个股。农龄股按阶段划分,从1984年至1999年为个人农龄股第阶段有效期,这个阶段内在本村居住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3个农龄股;从2000年至2018年为个人农龄股第二阶段有效期这个阶段内在本村居住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3个股。维护股是从2010年至2018年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村居住的户内人口每个人2个股。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后,建立了成员股权管理台账,股权证每户一本,作为其享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长沙村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企业,发展中药材、果树、五谷杂粮种植近200余亩,2018年实现每股分红100元,2019年每股分红50元,让集体经济经济组织成员真正体验到了改革成果,增加了收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ywgl/xczx/202107/t20210709_4215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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