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7.26万农民成集体生态林股东 享受生态补偿金
活动公告:
  截至10月上旬,本市已经有1251个村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占纳入改革村庄的48.5%,17.26万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从今年起,这些山林股东将领取由政府发放的山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贴。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本市于去年9月份正式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70%以上的集体生态公益林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采取确权入股、确权确利的方式,明晰所属集体林地产权股本,依法进行股权确认,均股到户。商品林则全面放开经营。
  改革率先在12个区县的22个乡镇、134个试点村进行,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市推开。截至10月上旬,全市已经完成1251个村的主体改革任务,占纳入改革村庄的48.5%,完成发放集体生态林股权证67110本,涉及17.26万农民,涵盖林地面积78.1万亩。
  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的农民,今年起将享受到政府发放的生态效益补贴。市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已经建立起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计划每年拿出4.04亿元,对全市1010万亩的山区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进行补贴。
  明年年底,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将全部完成。届时,全市将有130万名山区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享受政府拨付的生态补偿金。
添加时间:2010-10-13 消息来源:中农兴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