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百万创业基金点燃创业梦想
活动公告:
  九江新闻网讯(彭星华 刘海 记者童颖冰)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制定出台了《九江市全民创业专项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我市用于支持全民创业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0万元,通过设立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据了解,创业发展基金主要扶持的企业是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回乡创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支持的项目是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全市领先,有利于环保,企业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项目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借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同时具备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人员等。
  采取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两种方式给予扶持。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创业项目在具备基本条件外,工业项目需当年投资2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商贸项目需当年投资20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50人以上,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按承担企业申请项目贷款的50%年利息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无偿资助则主要用于科技型、环保型、专利产品和循环经济型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同时项目投资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有与申请创业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对每个项目的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此外,对创业园(基地)公共性服务平台,每年安排20万元予以支持。
  为加强项目的评审和基金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将严格组织评审,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项目单位,将收回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今后三年内不得申报市以上财政支持项目。
添加时间:2010-10-29 消息来源:中农兴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