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活动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的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旗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政策,拟定市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规划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检测河流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旗区间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见并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组织、指导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河、大湖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旗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河流、湖泊、水电站大坝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牧区水电电气化、苏木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城镇和工业用水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水利厅及流域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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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9-6-5 消息来源:中农兴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