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粮食和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工作要求,狠抓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刘家义龚正等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通知,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出政策举措,精准发力,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创造条件。
一、确保粮油产品市场供应
1.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城市中心人口供应量的标准,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含小包装)储备库存,确保16市中心城区和价格易波动地区市场供应。发挥好地方储备服务调控保供稳价“第一道防线”作用。按照创新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要求,组织粮油骨干企业和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复工复产,确保粮油市场可持续稳定供应,积极支持重点疫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质量监管,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鲁粮字〔2020〕9号)
2.利用“好粮有网”智慧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在线上亮库存、降价格、包邮费等方式保供应、稳预期,推动“不见面”销售。同时,指导骨干粮油加工企业,上线一批优质粮油产品,定向供应京沪及湖北等重点地区。(鲁粮办发〔2020〕5号)
二、推进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复工复产
3.加强粮油储备跟踪调度,加大粮油轮换工作力度,抓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全省储备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关键时期调得出、用得上。实行精准对接、定点包保服务等方式,指导各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尽快实现粮油企业满负荷生产。(鲁粮办发〔2020〕5号)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4.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组织审核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及时上报国家,为全省粮油加工企业争取金融信贷支持。(鲁发改财经〔2020〕101号)
下一步,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市场动态,及时出台相应举措,抓实抓细,主动服务企业需求,切实做好我省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积极支援湖北、北京等地粮油产品供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山东力量。
(供稿:赵祚林 编辑:张萍 审核:刘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