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信息网是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的门户网站。吉林省环境信息网主要设置:规划财务、法律法规、科技标准、自然生态、环境评价、污染防治、国际合作、环境监察、纪检监察、环境宣传、行政体制、党团建设、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等栏目。
吉林省环境信息网主要提供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的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及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二)起草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市州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五)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制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发布环境保护地方标准;组织编报全省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省可持续发展纲要。(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省政府委托对省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七)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管理全省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及环境信息网;组织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九)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十)负责全省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十一)受省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省内外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引进及项目管理。 (十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市州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协管工作。(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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